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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认真开展执行“三重一大”督查工作
2008-8-19
10:38
为贯彻落实国资委和集团公司对中央企业和成员单位执行“三重一大”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决定,公司从7月初开始认真开展了对执行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制度摸底、自查自纠工作,取得了督查工作的初步成效。
一是认真学习文件,提高思想认识。公司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、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执行“三重一大”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决定和集团公司对这次中央企业执行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制度进行督查的通知精神,深刻认识“三重一大”制度建设既是深化企业改革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大课题,又是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。完善“三重一大”制度,对于企业领导人员规范用权行为,减少经营决策失误具有重要作用。是关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,关系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。因此,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,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。二是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职责分工。为切实加强领导,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、党委书记为副组长;纪检监察室、公司综合办公室、市场部、财务部、规划发展部、工程建设部、人力资源部、器材分公司党群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增强完善执行“三重一大”制度领导小组。7月8日公司召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精神,对执行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制度进行督查的会议,要求相关部门在公司领导小组和分管领导指导下,各负其责、齐抓共管,认真对照“三重一大”制度涉及的主要事项,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制度进行自查,提出需要建立和完善的意见和工作计划,填写《企业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制度建立情况调研表》,写出书面自查自纠小结,制订自查自纠方案,做好自查自纠工作。三是认真督查,自查自纠。公司早于1998年5月就制定了《关于贯彻执行“三重一大”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》,检查十年的运转情况,公司执行“三重一大”制度总体情况是好的,凡属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基本上通过党委会、党政联席会、总经理办公会、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集体决策。但通过这次“三重一大”督查工作的自查摸底、检查调研后发现在制度运转的过程中存在着不足,提出三条整改措施:修订公司1998年5月8日制定的《关于贯彻执行“三重一大”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定》,经过公司领导班子充分讨论,公司于7月30日重新颁发了“三重一大”
集体决策制度《公司贯彻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制度实施办法》;二要要进一步增强和完善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在决策前要严格按规定进行相应酝酿、讨论、论证、可研和方案比较;决策时要充分发扬民主,按规定程序和方式形成决策;决策过程要有记录,记录要完整;要建立评价制度及纠错机制;对执行"三重一大"制度要一贯坚持,规范操作,不能因领导班子工作忙、外出多等客观原因而降低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力度;三要加强对二级单位执行“三重一大”制度的监督检查,使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充分认识执行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意义,提高二级单位领导班子,尤其是主要领导集体决策意识。对决策程序不规范、执行不严格、违规不纠正等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。
纪监审:胡识多 |